各单位、各部门:
端午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端午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6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18日(周一、端午节)放假三天,6月19日(周二)正常上班。
二、有关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安排,加强师生节假日安全教育;
2.各单位、各部门节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后勤管理处做好放假期间校内水、电、饮食等供应保障工作;
3.放假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须事先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保持联络畅通;
4.请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附后)。
院长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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