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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4年05月20日 10:14  点击:[]

 

各学院:

201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理工科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文科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理工科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文科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此类项目依据九院字[2013]40号文件《九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条例》进行管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须是九江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师;

2、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是年龄为40岁以下( 19731231之后出生),职称为讲师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招标项目没有年龄与职称限制,可自由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科研项目。多人申报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超过2个,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但不得少于2人;

4、有在研校级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2014年度校级课题;

三、评审程序

1、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对申报相应学科领域的一般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的推荐优先顺序,并在各项目申报书上签署初评意见。

2、科研处根据基层学术委员会对一般项目的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及招标项目分别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及指导性建议。

3、招标项目的评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个选题参与投标的不足两个项目组则该选题作废;

2)、满足投标数但评审专家组认为所有项目组均达不到项目研究要求则该选题可以作废;

3)、项目组主持人若为该选题的推荐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4)、参加投标者需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所有评审过程学校监察审计室全程参与监督;

5、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四、材料报送

招标项目各项目组可直接报送至科研处,重点及一般项目请各学院于2014527日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行政人员请从各归口学院申报,不受理个人报送)。有关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二份、基层学术委员会初审意见一览表一份(均含电子稿)

 

有关表格见以下链接:

/xsyj/bgxz.asp

联系人: 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附件:基层学术委员会初审意见一览表.doc

 

 

科研处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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