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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九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的通知

2019年11月01日 08:0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政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根据《九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评选表彰办法》(九院党〔2017〕14号文)有关规定,学校决定评选2019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所有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均可以团队或个人的名义申报参评。

  三、评选条件

  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教学内容)优化创新、教学方法创新、团队建设创新、实践教学创新、考试考核评价体系创新及其它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创新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九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

  1.成果具有创新性,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2.成果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3.成果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四、评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评选→学校审定→公示”的程序进行;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申请本奖项;

  2.二级学院(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推荐;

  3.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确定候选名单;

  4.学校党委会审议入围名单,确定表彰名单并公示一周。

  五、表彰奖励  

  当选人员将被授予“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荣誉证书,颁发奖金。

  六、其他

  1.推荐对象填写《九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推荐书》(见附件),由所属分二级学院(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与相应支撑材料一并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表》电子版发至56879668@qq.com,联系人: 宋品品 。联系电话:13970222051。

  2.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逾期视为放弃。

 

                                            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奖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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